欢迎光临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发布时间 :2016-10-26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托管机构评审公告

 

    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国发〔201548号)和365娱乐场(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相关评审规定,社保基金会将依规进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境内托管机构的首次评审工作。现将申请条件、申请时间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境内托管机构首次评审的专业机构,需具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托管经验或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经验。有下列情况的除外:

    (一)截至本公告日,最近3年没有实际从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托管和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

    (二)截至本公告日,最近3年在从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或其他托管业务中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相关的重大处罚。

    二、申请时间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机构,如有申请意向,请于2016103117时之前将申请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三套,电子版请刻录光盘)报送至社保基金会养老金会计部,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意向函、符合上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托管机构首次评审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诚信承诺书。其中,申请意向函中应明确表明申请意向,列明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信息、联系人信息;符合首次评审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中,应列明最近三年实际从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或企业年金业务的相关合同名称和合同有效期限,应对最近3年的违法违规事项和监管部门处罚情况进行详细充分的信息披露;诚信承诺书中应承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上述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机构的申请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情形的,在申请受理或专家评审阶段,社保基金会将终止其申请受理或专家评审;对于经过专家评审后成为托管机构,发现有上述虚假行为的,社保基金会将终止其托管业务,视情节严重程度禁止其35年参与托管机构申请。

    (二)评审期间,上述申请材料中的信息如发生重大变化,申请机构须提交相关情况详细说明。

    四、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有关规定,社保基金会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托管机构评审工作,包括评审公告、申请提交、申请受理、专家评审、社保基金会审定、结果公告、监管部门备案七个阶段。

    社保基金会将对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的机构进行条件审查,受理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申请,并发放托管计划书大纲。社保基金会将按有关规定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托管机构首次评审的专业机构,可通过如下方式与社保基金会联系。

    评审工作联系电话:010-583958396488

    评审工作电子邮箱:pingshen_custodian@ssf.gov.cn

    传 真:010-58362614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丰汇园11号楼丰汇时代大厦南座

    邮 编:100032

 

 

                                             365娱乐场

                                                2016年10月26日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汇园11号楼丰汇时代大厦南翼 邮政编码:100032 365娱乐场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4833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453